僑務委員會114年度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開放申請

  • 2025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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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,係本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、團體、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,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,爰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:

(一)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(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,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;倘為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學生,於大學一年級得以該班結業成績申請)。
(二)未領取本會「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」者。
(三)本獎助學金之申請,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,凡留級、重讀、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,均不得申請。
(四)需持有本會i僑卡。

二、相關辦理事項作業如下:
(僑生提出申請,申請學生需於本年2月27日前至本會「獎學金申請系統」(網址:https://scholarship.ocac.gov.tw/)線上填寫申請資料,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(請依說明勾選、妥善黏貼並簽名),並檢附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(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,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;倘為清寒家庭子弟,併提供清寒證明),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。

 

請注意:申請表、相關證明及歷年中文成績單最晚需在2月27日5點前交到國際處辦公室,逾時不候。